【夫妻代理制度】什么是夫妻代理制度?
双方结婚后,任何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可以代对方处分的,这个代理的权限问题被称作为“夫妻代理制度”。
夫妻代理制度主要源于两条法律规定,一条是婚姻法第十七条“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”,另一条是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对上述这条法律的解释:
(一) 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。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。
(二)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,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,取得一致意见。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,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。
但法律对于什么是非日常生活需要并未做出明确规定,实际上也无法做出统一的规定,不同地区、当事人不同的生活水平,对最终的判断都会有区别,这主要依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了。但是夫妻双方不得以夫妻代理制度对方善意第三人,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完成的对财产的处分,对另一方也有约束力。如果另一方认为其受到了损失,可以通过诉讼解决,通常是在离婚诉讼中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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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19-05-27 16:2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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